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787.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镇爱国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787.8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0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3BB0070 | |||
起始价: | 2513.61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0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 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2)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和配电容量预留);**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类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和配电容量预留)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进行配建,配建不少于3个充电桩。其他要求严格按照****规划条件书(NZ2023-021)要求执行。 (3)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代建公共绿地面积1299.79平方米(1.95亩),代建后,无偿移交****建设局。 (4)地块中沟渠(毛包堰)正在改线,改线完成后方可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0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办事处南环路
联 系 人:寇贵显
联系电话:****911
开户单位:******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县支行
开户账号:100********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