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6067.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轩顺街东、比克大道北、**街西;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6067.75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3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013 | ||
起始价: | 2131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活动(失信人员或企业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人民政府审查),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出具信用核查报告的企业或个人需登录“信用**”网站 (www.****.cn),在首页点击“信用核查”,填写“企业在线申请”表或“自然人在线申请”表,申请成功后会收到短信提示。报告出具需要3到5个工作日,****信用中心(****7973)或在“信用**”网站“信用核查”、“进度查询”界面自行查询办理进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南楼221开发利用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到 ****南楼221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8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带方案出让,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受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照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建设。具体方案可于2024年11月5日前到****南楼221室进行查看。 2、(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应全面了解发改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的详细规定和程序,以确定是否参与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为工业用地,竞得人须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 (四)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为产业用地,竞买人摘牌当日提供《产业发展承诺书》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 (五)依据《****政府关于同意“牟政出〔2024〕6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牟政土〔2024〕73号),宗地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县城**36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005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