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180 传真:0917-****608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政府****环境局**分局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工厂建设项目 | ****工业园 | **** | ******公司 | 拟投资30000****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仅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项目一期总投资1250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占地面积约28850m2,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及生活区等,**甑糕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395.3吨甑糕。 |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装卸噪声及汽车运输噪声,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源位置,严禁夜间施工,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厂区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采用减振垫、柔性接头等措施减振、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主体建设和设备安装及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要求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开挖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要求,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环保编码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营期废气主要有蒸汽发生器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收集后通过19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优先选用一体化密封结构,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值。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与不合格产品、检测样品、筛选杂质、废培养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回收部门,反渗透膜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及废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维修和冲洗用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维修和冲洗用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处理后与原料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制水机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一****处理站(100m3 /d)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县****公司****处理厂)。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县****公司****处理厂)纳管要求。 |
22 | 航空航天级钛用中间合金生产线 | **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与西六路交叉十字路口****罐头厂) | **中鸿达****公司 | ******公司 | 项目占地930m2,拟投资150万元,在租赁厂房内购置真空感应熔炼炉、闭式冷却塔、空压机、喷砂机、破碎机等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两条钛用中间合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中间合金30t。 | 施工期主要为在已建成厂房内安装各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污染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砂颗粒物由喷砂机自带集尘设施收集处理。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滤材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废砂、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固废间,****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
3 | 汽车零部件喷涂加工及金属件喷塑加工项目 | **县蔡家坡镇创业路东段北排 | 宝****公司 | **南大****公司 | 项目占地22666.97平方米,拟投资3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购置剪板机、激光切割机、弧焊、抛丸机、喷塑间、固化烘道、天然气热风炉、喷漆间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汽车零部件喷涂加工生产线、金属件喷塑加工生产线各一条,建成后,可年产更衣室吊篮5000套、汽车零部件10000件。 | 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之一(三十九、工业涂装),位于经开区范围内,要求建设单位参照工业涂装行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要求。项目建设期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污染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运营期切割粉尘由激光切割机自带侧吸风收尘设施收集、焊机粉尘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由密闭抛丸室收集,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器收集过滤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后固化、热风炉燃烧废气由固化烘道两侧顶部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送入袋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涂废气由喷漆房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固化、热风炉燃烧废气由固化烘道两侧顶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通过厨房专用排烟道引至屋顶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喷塑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喷塑工序,切割、焊接收尘灰、废钢丸、废边角料等暂存于厂区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废漆渣、废漆桶、喷漆间及固化烘道收尘灰、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污水来源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产生的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处理厂纳管要求。 |
4 | 新型低碳凝胶材料工业示范线项目 | ****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祝家庄镇) | **众****公司 | ******公司 | 项目拟投资1500万,利用现有生产线,新增煤矸石煅烧系统以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年产6.5万吨煤矸石活性产品;并对现有SNCR脱硝装置配套的氨水罐进行移位重置,并配套相应辅助设施。 |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施工设备噪声、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源位置,严禁夜间施工,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工具产生的尾气。要求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开挖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要求,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环保编码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表1中施工场界扬尘浓度限值。运营期煅烧系统废气依托现有低氮燃烧器+SCR+SNCR+布袋除尘器+粉剂脱硫+新增CaO脱硫处理、粉磨废气依托现有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04米高排气筒(DA029)排放,煤矸石粉储存库顶部以及煤矸石活化产品储存库顶部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储存粉尘经处理后分别由两根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施工期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厂内水泥窑协同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润滑油及油桶依托现有危废贮存间妥善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公司现有卫生间、浴室等通过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处理后,用于绿化、道路洒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用水,且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不涉及废水外排。 |
5 | 特种轻金属基复合材料研发及精密绿色增材智能制造项目 | **县蔡家坡经开区百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C期3-11号 | **万合星****公司 | ******公司 | 项目占地7010平方米,拟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喷砂房、喷漆房、熔化炉、3D打印机、数控车床等生产设施。建成后,可年产铝基复合材料3000t、3D打印砂型500t、板带设备12台、除尘装置15台。 | 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之一(三十九、工业涂装),位于经开区范围内,要求建设单位参照工业涂装行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要求。项目建设期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污染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运营期铝基复合材料生产线喷砂过程颗粒物经微负压喷砂房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3D打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板带设备及除尘装置生产线切割、打磨、焊接、喷砂工序颗粒物分别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房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纸盒+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砂交专业砂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废边角料、熔炼残渣、收尘灰、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等暂存于厂区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旧手套及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油性漆渣、废油性漆料桶、废纸盒、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热处理冷却水及切割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处理厂纳管要求。 |
6 | 消失模铸造一期北线恢复性综合改造项目 | ****园区****公司 | 陕****集团****公司 | **寄****公司 | 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消失模铸造一期车间北线生产线”新增2台高效节能中频熔炼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对该生产线熔炼和砂处理配套的除尘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同时新增1套铸造砂型3D打印设施,主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实验,并配套相关环保治理设施,建成后,可新增14000吨消失模铸件产能。 | 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之一(六、铸造),位于经开区范围内,要求建设单位参照工业涂装行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要求。项目建设期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污染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运营期消失模铸造一期车间“北线生产线”发泡工序与“南线生产线”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粘接工序与“南线生产线”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炼废气通过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DA043)排放,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湿法油烟净化+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27m排气筒(DA007)排放,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7m排气筒(DA004)排放,燃气锅炉依托厂区原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DA037)排放,3D打印废气经“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44)排放,清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45)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39726-202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废边角料、布袋收尘灰定期清理收集后委托有回收处置能力的单位拉运处置,废砂定期清理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合格产品全部返回熔炼工序重新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设备冷却水及除尘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涂料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全部损耗蒸发;磨料废水以及锅炉排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管道排入****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至同峪河,最终进入渭河。外排废水执行《**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
7 | 变速箱壳体精密制造项目 | **市**县蔡家坡经开区五星村 | **雷纳****公司 | ******公司 | 项目占地23227.03平方米,拟投资5000万元,**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新增铸件表面处理生产线3条、变速箱壳体自动化生产线2条,****中心40台、数控立式车床10台、数控车床60台、供电设备、配电公用设备等辅助设备,配套绿化、道路硬化、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及消防工程,建成后,可加工齿轮钢锻件4800t/a、铝合金铸件500 t/a、铸铁件6000 t/a。 | 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之一(三十九、工业涂装),位于经开区范围内,要求建设单位参照工业涂装行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要求。 施工期噪声主要施工设备噪声、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源位置,严禁夜间施工,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隔振垫,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工具产生的尾气。要求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开挖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要求,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环保编码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切割焊接车间内进行,采取移动式焊接除尘器降尘。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表1中施工场界扬尘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为2#生产车间抛丸产生的颗粒物、3#生产车间抛丸产生的颗粒物、喷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以及去毛刺产生的颗粒物。2#生产车间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抛丸设备自带的集尘设施收集后由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生产车间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抛丸设备自带的集尘设施收集后由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喷漆采用全封闭、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生产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集中收集,经水旋除漆雾+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热气流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毛刺采用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置后车间无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涂装中环保绩效A级要求中相关标准限值。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地基处理开挖产生弃土渣及建筑类垃圾,回填于场地内低洼处,不可利用部分应按****垃圾场集中处置,施工机械废润滑油和建筑装修废漆桶等,应分类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送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钢丸、废除尘灰统****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漆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及废含油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施工产生泥浆水及洗车平台废水设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和泥浆水应经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产等;对施工人员如厕建设临时设施,生活盥洗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作场地、道路和绿化洒水等全部回用。运营期切削液用水做危废处理,水旋式漆雾处理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污水来源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近期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外运肥田,远期经市****处理厂。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处理厂纳管要求。 |
8 | 生产结构调整及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蔡家坡经开区南环**侧 | ****公司(新厂) | ******公司 | 项目拟投资850万元,对现有工程进行改造升级,置换1台热处理炉、1台抛丸机及除尘设备,同时将原有铁水浇注工序升级改造为全自动化,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年产铸件15万吨。 | 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之一(六、铸造),位于经开区范围内,要求建设单位参照工业涂装行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要求。项目建设期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污染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置换的新抛丸机与旧抛丸机承当清理铸件量相同,使用的抛丸钢珠用量相同,技改后抛丸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依托现有)排放,热处理工序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依托现有)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抛丸过程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危险废物贮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
9 | 生产结构调整及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蔡家坡经开区南环**侧 | ****公司(老厂) | ******公司 | 投资150万元,置换在现有厂房内1套旧中频炉(2台各6T),新增1台抛丸机及配套除尘设施,将现有有机废气治理措施“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改为“过滤棉+二级活性炭”,排气筒依托现有DA015。不新增产能,建成后为年产铸件4万吨。 | 项目建设期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污染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抛丸机及配套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中频炉(以电为能源)的置换不改变设备参数、工艺及产能(置换前后均为2台各6t),不新增废气种类与废气量,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喷漆线废气技改后为“过滤棉+双道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5(依托现有)排放,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8(新增)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抛丸过程收集的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危险废物贮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