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市****公司
项目地点:**市石排镇田边大路旁
地块调查面积:3055.39平方米
地块规划:文化设施用地。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识别调查
经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对项目地块进行调查可知,2012年以前,地块除西南角为空地外,其余区域均为潇湴湖水体区域;2012年,**市石排镇开展了石排镇潇湴**水景观工程,该工程施工范围涵盖了本次调查地块范围,根据景观工程绿道规划要求,地块范围潇湴湖水体区域均被填湖平整,平整面积约2800m2,填土深度约1.5~2m,填土方量约5000m3,填土来源于塘埂开挖和岸堤修整土方;2012年~2021年,地块空置,未作生产和开发活动;2021年10月~2022年4月,地块进行简单的平整后,地块西****社区饭堂地基,地块南侧表面铺设透水砖和水泥,****停车场;2022年4月,因**市开展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本次调查地块应石排镇相关部门要求,建设项目暂停,进行表层回填工作,回填面积约3055.39m2,回填深度约0.3~1m,填土方量约1800m3,填土来源于**湖畅园路旁建设项目开挖土;至今,地块空置,未作进一步生产和开发活动。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成果,地块历史情况较为单一,不涉及大型生产活动和工业生产活动。除2012年填湖平整工程和2022年填土复垦工程外,其余时期地块主要处于空置状态。经分析,追溯2012年填湖平整工程和2022年填土复垦工程的填土来源,根据填土来源地情况分析,开挖区域历史情况较为清晰,土壤情况较为单一,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垃圾回填等活动,未发现有重大污染源,故原则上可不针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填土活动增设特征因子。但考虑填土工程使用的车辆机械等大型设备,秉承保守原则,为防止车辆油品泄漏或滴漏对地块土壤质量造成影响,增设石油烃(C10-C40)为特征因子。
三、初步采样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土壤钻探、地下水井建设工作均由复力****公司负责实施,****实验室检测工作由******公司负责。地块内共计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布点密度约为1018.7平方米/点。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距地块外东南面350m的农田区域和西北面425m的农田区域布设2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
现场采样工作时间为2024年8月7日、8月12日,共完成地块内3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和地块外2个对照点表层土采样,地块内共计送检22个土壤样品(含2个现场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地块外共送检3个土壤表层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该地块的土壤样品监测因子有pH、水分、45种基本项目和加测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选择pH值、浊度、镍、铜、砷、镉、铅、汞、六价铬和石油烃(C10-C40)作为监测因子。
四、初步调查结论
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所有检测因子检出结果皆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表示在地块未来规划前提下,地块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不存在风险;地下水除浊度外,其余检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 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出结果满足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对土壤环境的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