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6: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凡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228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芦花镇胜利路3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7-****13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市**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 区11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2286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11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1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1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600900
CA及签章服务:****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本项目采购预算30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本项目最高限价3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156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县芦花镇胜利路366号
联系方式:0837-****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 区1101号
联系方式:028-****22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凡老师
电话:028-****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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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