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招标项目**镇东宿村雨水管道铺设及路面铺油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宿村;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投资:597719.34元;
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00:00至2024年10月17日 23:59 (**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中使用“投标管家”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客服电话400-0311-616)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和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其他说明:①网上报名流程:潜在投标人需登****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s://jinzhou.****.cn ;咨询电话:****6008),点击“交易大厅”—选择“交易品类”中的“农村建设项目”-查找要报名的“项目名称”—点击该项目的“项目编号”-点击右上方“登记受让意向”-按提示进行内容填写即可 (需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等资料可上传到受让方行为决策里 )。待登记受让资格审核通过后(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潜在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交费凭证上传至交易****中心-我的支付—上传凭证-****银行开户信息),如未上传凭证视为放弃报名。(如果是首次使用交易平台,请提**行交易会员账号注册,具体流程参考第②步)
②交易会员账号注册流程:登****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s://jinzhou.****.cn)-点击右上角“注册”-选择“交易会员”,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注册(选择身份法人、其他组织,****公司的,用户性质选择“法人”)。
注意:账号注册成功后,一定要去进行认证(认证时所有****公司名称),否则账号无法正常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东宿村委会公告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委员会
地址:**市**镇东宿村
联系人:李向瑜
电话:137****7654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昱希
电话:177****1949
注: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