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高新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49.8 | 1 | / |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9.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国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从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止;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每日**时间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节日除外),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办事处金田路299号4幢2-08/2-09(****)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招标文件购买费为:5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二)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满足以下四种条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地点:******交易中心(**区****国防大厦,****武装部背后)二楼本项目文件接收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四)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30(**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00(**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00 (**时间);
(七)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五、磋商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建议网银)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0.5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2024年 月 日 时 分前(**时间)由供应商单位基本帐户转账****交易中心本项目关联的相关保证金帐户上。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名称:****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70********100********065
银行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保证金到帐信息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公示 (供应商必须在投****公司基本帐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帐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帐,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在附言上注明:**高新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特别提醒:1.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单位基本账户;
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7103
注明: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支付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
六、****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区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tongn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58****3866
地 址:**市**区金潼大道12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樊老师
电 话:150****7000
地 址:******办事处金田路299号4幢2-0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