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127号)收悉,经2024年4月30日第34****委员会研究,同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
****人民政府《关于**市2024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183号)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该地块所占地类为:建设用地546平方米;一般耕地3067平方米;草地79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459平方米。
二、宗地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该宗地位于**市******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四至:**园区边界,南至横一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面积7866平方米(合计11.8亩),出让条件为“净地”。
出让条件为“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按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固经开规条字9号)的建设规划方案,该宗地土地使用****工业园区支路干道及绿化带)。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该宗地出让年限为:50年。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回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土地评估结果,该宗地以每亩8.3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为玖拾柒万玖仟肆佰元整(¥979400元),竞买保证金玖拾柒万玖仟肆佰元整(¥979400元),增价幅度5万元整(¥50000元)。
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请按照《**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公共**交易平台自然****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按照《**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在**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向竞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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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