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法人代表:王现珍
项目负责人:王现珍
电话:185****0507
邮编:253100
地址:**省**市**县王杲铺镇肖屯村
****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为**项目,环评设计中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5514m2,占地为建设用地。****政府关于****用地类型******局关于****选址证明,本项目占地为工矿用地,符合王杲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购置粉碎机、续料机、甩干机、挤出机、切粒机、上料机、烧网机、封口机等设备共计32台(套),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2019年3月,企业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写完成了《****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1月25日,****服务局以平审批建审〔2019〕21号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生产车间北部1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竣工,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室20平方米。购置粉碎机、续料机、甩干机、挤出机、切粒机、上料机、封口机等设备共计22台(套),产能达到年产85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2024年7月19日,****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426MA3MCEB49P001Q),2024年9月1日至9月6日,项目进行调试工作。
2024年9月,****启动年产85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并进行自查,委托******公司承担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于2024年9月3日~4日,9月25日~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在检测结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验收报告。
2024年9月21日,****在**组织召开****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目(部分验收:年产85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有验收报告监测单位—******公司、建设单位—****和特邀的2名专家, 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件)。验收工作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查看了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其他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及环保执行情况的介绍、验收监测单位关于监测内容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验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