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 | ||||
项目名称 | 朴席、****处理厂及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排水管线竣工测绘服务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境内。 | ||||
招标范围 | 朴席、****处理厂及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排水管线竣工测绘服务 | ||||
招标内容 | 1、朴席、****处理厂及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排水管线竣工测绘服务涉及的相关工作。 2、项目概况 (1****处理厂总建筑面积8960平方米(工业); (2****处理厂总建筑面积7481.36平方米(工业); (3)开发区精密功能件产业载体生活区配套项目149115.93平方米(住宅); | ||||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自筹,已落实。 | ||||
服务周期 | 符合招标人工作需求。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 | ||||
投标保证金 |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要求投标单位持有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以来相关合同业****管理处出具的《地下管线数据接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0元/份,发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到电子邮箱****@qq.com获取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00前 方式:电子邮件****@qq.com 联系电话:139****5704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7:00前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15时00分前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 | **市**路123号国控大厦7楼开标室。 | 地址 | **市**路123号 | |
开标会 | 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15时00分 | 地点 | **市**路123号国控大厦7楼开标室。 | |
开标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 | ||||
招标限价 | 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5%。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按“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封装,密封递交。正本和副本装订在同一个标袋中。(标书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所有封袋及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封袋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 ||||
评标办法 | 采取最低价中标,本报价为固定费率。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分包 | ◆不允许 | ||||
咨询费用支付 | 中标价即合同价,按单个项目分别签订合同,中标人完成排水管线竣工测绘并取****管理处出具的《地下管线数据接收证明》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费用。中标人必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其他 | 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联系方式 | 地址:**市**路123号国控大厦7楼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佘庆军 电话:139****5704 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