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2022-202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项目地点:**市**区春和街道、北城街道、研和街道境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①以最终结算价为依据,下浮至少10%为最高限价(含10%);②采购人设置检测服务最高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检测项目采购控制清单),各供应商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服务内容:完成**市**区2022-202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各个阶段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边坡检测;实体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含砂浆混凝土、建筑用砂、石、水泥、矿粉、水、砌筑砖、砌块、钢筋、土工试验、混凝土掺合剂、粉煤灰、格栅、土工布、防水卷材、排水管等);锚杆、钢绞线、锚具检测等内容,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施工技术要求等,对工程建设过程中采购人必须检测和试验的所有项目进行检测试验,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及采购人以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变更单等形式临时指定的工作任务(具体检测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根据采购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在接到所对应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对应检测项目,并提交符合国家或省市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检测报告。
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检测规范、程序,出具准确、真实、合法的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见证取样等内容)和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注:根据采购人实际委托检测项目,投标人应将未包含在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执业资格或工程检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其他人员要求: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相关专业检测人员。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执(从)业资格或相关专业职称资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商业信誉良好: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并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经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竞标资格);
8.信用承诺:投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提供截图,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如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取消竞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和邮箱获取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红****社区**口70幢1号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上述资料以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指定地点报名或以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163.com邮****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66****6190。
磋商文件工本费:¥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点00分(**时间)。
地 点:**市红****社区**口70幢1号
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红****社区**口70幢1号
6.1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6.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玉兴路19号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方式:0877-****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红****社区**口70幢1号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66****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