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桂(2023)**县不动产权第****320号地块位于**县那林圩中兴街057号,该地块总占地面积1821.01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668570,北纬22.232924(国家2000大地坐标为X=****196.133,Y=****2730.449)。根据《关于桂(2023)**县不动产权第****320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意见》(博自然规条镇〔2023〕54号),调查地块由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相关情况,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市**县那林圩中兴街057号,调查地块在1989~2023年产权****公司那林公司(国有控股)所有,用地类型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1989~2002年该地****公司那林公司用地,用于分割屠宰供销猪肉(平均一天屠宰2~3头猪),直至2002年后不再进行屠宰作业,原屠宰构筑物一直空置。2021年12月****公司那林公司构筑物进行拆除,目前地块还有2栋6层的职工宿舍,占地面积约230平方米。根据现场调查,地块内有水泥硬化路以及其他硬化区域,并在硬化区域搭建有简易车棚及杂物房。其余地块均****公司那林公司职工种植上应季的蔬菜瓜果。历史上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产出的农产品未出现超标污染物的情况。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无储罐、槽等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也没有堆放、填埋固体废物以及有害有毒物质的情况。调查地块无水井,距离最近的河流为南面约42m处江**,对本次调查地块无影响。目前调查地块未开展工业生产经营活动。
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地块相关资料齐全,加油站位于区域地下水的上游,但该区域地下水直接汇入江**,不排往调查地块,加油站位于调查地块上风向,但与调查地块之间有山体阻隔,且距离较远(直线距离600m),周边工业企业与调查地块距离较远,污染物较少且均得到妥善处理,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对调查地块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