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刘军峙
3、联系方式:182****3019
4、联系地址:**县**街
三、项目概述1、征集项目名称:****事业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需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征集供应商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1 | **省**市**县所属采购单位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1 | 1 | ****事业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项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是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事业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1 | 服务内容 | ********事业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 | 一)服务要求 1.****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保障任务,认真做到“四优 ”:时间优先、 质量优先、服务优秀、价格优惠。 2.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 户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业务,优 先服务用户,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保障工作。 3.投标人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 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 4.投标人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 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 24 小时专人值守。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接受用户 的意见和投诉,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 5.用车期间,保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 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服务保障期间, 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 1 小 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用户用车服务。投标人应当在收到 用户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 6.对于各种服务保障车辆,如用户需要,应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为用户提供卫星 定位数据管理支持且能做到为用户保密。 7.投标人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服务保障。如需临时调 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得用户同意。 8.成交人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向用户提供技术 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其 中,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是随车必备 物品。如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 内书面通知用户,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征集文件中所提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详细说明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措施,如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等; 3)提供车辆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4)服务团队人员配备、职责分工情况; 5)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根据自身情况投标 人可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可行。 (二)车辆要求 1.各种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况良好,车龄不超过 6 年,行驶里程在 20 万公 里以内。 2.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人所提****公司车辆。 3.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其为用户提供的服务车辆系已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率险及符合营运车辆要求的 其他保险险种。 所有保险按照营运车辆投保,否则采购人拒绝与其签订车辆租赁合 同。 (三)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具备驾驶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男性,年龄 50 岁以下(含);女性,年龄 45 岁以下(含)。 3.大客车、中巴车驾驶员驾龄 5 年以上,小轿车、越野车驾驶员驾龄 3 年以上, 具备相应驾照,连续从事驾驶工作 3 年以上。 4.有较强的职业道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服务态度好, 在本行业评价较高者优先。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1 | 无 |
(3)报价方式:
1.分包名称:1
********事业单位2024-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 | % | 折扣 | 0.00%-100.00% | 100.00% |
(4)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1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条件:验收完七日内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分包名称: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盖章原件,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 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盖章原件,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申明函 |
6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
7 | ****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 | 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 | 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 |
2 |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
3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 |
4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委员会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委员会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按本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市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gcycloud.cn/gpfa-main-web/index?regionguid=****001)供应商用户登录,或在**省公共**交易网完成注册,然后进入**省公共**交易网框架协议采购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认平台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省公共**交易网-联系我们。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省本级)0931-****809转6、138****4512、139****2134 (地州市)0931-****339、0931-****970、189****6536、139****3839
>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省公共**交易网-联系我们-数字证书(CA)办理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征集人:****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