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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5,985.00
(四)采购需求:
1 | 设备类型:台式计算机 设备数量:100-200台(含) | 1、设备统计:办公室办公电脑 34台、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11台、电脑室学生电脑 58台、校内公共区域、课室等监控摄像头 41支、宣传栏 LED显示屏 单红色 2个、广播系统室内外音响外设 14个、课室有智慧教育平台 17台、系统办公网络系统、宿舍网络、无线WIFI 2套 2、维护范围:日常设备的故障上门维修、技术支持、设备巡检、软硬件故障维修维护人工服务費用(不含硬件更换费用) 3、维护地点:****小学,珠江小学 两所小学 4、維保时间:1年 2024年9月1日-2025年 8月31日 | 1 | 5,985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服务期限的报价方式。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蓝素云 135****0601
采购单位:****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