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施工项目风化石网上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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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涉砂石土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492号)、《******局****分局印发关于规范**区工程建设项目涉砂石土处置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穗规划**花函[2023]2909号)等相关文件,****委托********交易中心)(****集团)以网上竞价方式对**市**区**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施工项目风化石(以下简称风化石)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 | 范围 | 数量(吨) | 起拍总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市**区**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施工项目风化石 | **市**区**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良**置区7#地块)面积约20亩 | 40000 | 24 | 2 | 5 |
备注:1.由于该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数量和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竞买人拍得的风化石**数量和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2.本次竞拍标的物在**市**区**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施工项目建设开挖范围,面积约20亩,竞拍数量为该范围内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运输数量(吨)为准。
二、看样时间和地点:
(一)看样时间:2024年10月15日。有意竞买人自本公告日起到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与****联系(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81****4646)。预约报备后,有意竞买者请实地看样并可联系工作人员陪同或自行前往保管地点看样。未实地看样即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
(二)看样地点:**市**区。
三、竞买资格和要求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个人不得参与竞拍。
2.竞买人未被列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信用中国”https://www.****.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本次网上拍卖接受单独竞买,同时接受联合体竞买,但联合体双方需约定相关的责任,本资格和要求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者双方组合补充后具备即可。
4.竞买人需接受委托人调配,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运输要求,并可安排用于本项目所必须的运输车辆,竞得人的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市相关规定。
5.竞买人拟参与本次多批次拍卖标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按照拟参与的批次提交参与拍卖申请并缴交保证金,保证金暂定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如竞买人为联合体参加的,由任意一方出具保证金均可。
6.竞买人需在工程施****加工场地问题,且加工场地需具备合法手续,并****加工场地进行加工。
7.本次网上拍卖标的物在装车完成后,如果有产生的渣土、泥尾等,竞得人自行清理、处置,直至满足交通、环保相关要求,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买人需提供自有或租赁、****公司授权使用、调拨证明,可用于本项目所必须的运输车辆。
四、成交原则:
(一)本次网上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余土**网上拍卖只要满足超过一个竞买人(含一人)、竞买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三)同一竞买人可连续、多次报价。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17时
(四)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起
六、保证金信息
(一)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银行账号为准(户名、****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二)保证金金额以第一条所载明为准,申请人需足额缴纳保证金。
(三)网上竞价结束后,****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要求的,竞得人应于资格****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后1****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照本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签订风化石**处置交易合同后,该笔竞买保证金转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竞得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或者未按照本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签订风化石**处置交易合同,****集团将竞买保证金移交给****,****有权不予退还该部分竞买保证金。
(五)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者逾期未缴纳全部结算款的,或者未按期处理完毕该风化石**的,或因违约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通过********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新企业库操作手册》和《********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公共**交易网(http://www.****.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竞买须知》详见附件。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竞买人已清楚阅知本拍卖公告及相关拍卖资料,对本次标的物现状、数量、有关风险、影响因素,以及网上拍卖公告、评估报告、相关拍卖资料等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拍卖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七)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资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资料递交到****。****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10月23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八)竞得人应于资格****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后1****中心共同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到****签订风化石**处置交易合同。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1.本次拍卖的风化石**处置的采集时间由委托人规定时间为准。无法按照规定时间且协调后仍无法及时处理完毕的,委托人有权收回,重新处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交易部分,据实结算。竞得人需对该时间风险有充分的考虑。
2.本次网上拍卖标的物在采集过程中,如果有产生的渣土、泥尾等,必须外运处理,需按建筑物余泥渣土处理办法执行,按规定办理相关余泥外运手续。
(九)交易价格含增值税,****交易所产生的各类需由买卖双方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需缴纳、补缴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成交价格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无涉。
(十)有关拍卖标的详细资料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共**交易网(www.****.cn)土地矿产专栏及********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中浏览(网址:https://login.****.cn)。
(十一)竞得人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制定详细的《标的物运输和处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程序、安全作业、运输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报甲方处置单位备案,处****监督处置过程,竞得人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做好安全作业工作,作业场所设置、设备、车辆及物料的处置应符合城市管理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
(十二)竞得人需在工程施****加工场地进行风化石加工,且加工场地需具备合法手续,并****加工场地进行加工。
(十三)竞得人的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市相关规定。
(十四)竞得人在**范围内进行砂石加工时,需按照**市相关规定做好水土保持、环保、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十五)竞得人在处理余土**时,自行负责人员安全和财物安全,并做好员工的安全保障工作,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造成委托方或第三人损失或者造成委托方被第三方追责的,竞得人应当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第三人的实际损失,委托方被追责的金额,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六)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方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的内容对所涉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交易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在本项目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交易中心)关于砂石土余渣公共**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财务相关专栏)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一)委托方:
名称:****
地址:**市**区迎宾大道163****广场2栋12层09-10室
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81****4646
(二)交易机构
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6000
3.土地交易业务咨询:李小姐、石小姐,(020) ****6569、****6412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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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