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 : 我单位拟对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
一、采购内容 采购5个收费站净化水设备。 |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最高限价:99885.00元人民币。 |
四、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五、质量要求: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 |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七、付款方式:在设备验收合格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 八、服务地点:G10绥满高速公路亚沟、动物园、明新、**、****收费站。 |
九、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
十、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13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 十一、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2.供应商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询价函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未按采购人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将会列入**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询价单位:**** |
地 址:**省******办事处哈阿公路0.5公里 |
联 系 人:杨先生 |
联系电话:0451—****7013 监督部门:**省交投高速****公司 地 址:**省**市**区科技二路999号阳光大厦A栋 ****公司 电 话:0451-****0376 |
附件:
询价响应函
致:
1、就贵司(采购内容) ,我单位报价为元(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含本项目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2、其他增值服务: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1)营业执照 (2)报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