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一、五组团供配电工程-10KV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社区一、五组团供配电工程-10KV工程已由 石****发展局 以 ZDXQ-****0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社区一、五组团供配电工程-10KV工程,主要包括环网柜采购安装、电缆安装、桥架安装及电缆井等。
2.2建设地点:****新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2.5工期:9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最高限价: 1341.535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同时****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含以上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3.6.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6.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4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17 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04 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
联系人:马永辉
联系电话:0311-****73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祥泰路66****广场C区商办公01单元1702
联系人:常金宇
联系电话:0311-****0151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
档位 | 概算价范围(m) | 收费金额(元) |
一 | m<30万(m≠0) | 300 |
二 | 30万≤m<100万 | 600 |
三 | 100万≤m<500万 | 900 |
四 | 500万≤m<1000万 | 1000 |
五 | 1000万≤m<2000万 | 2000 |
特殊情况 |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
8.2特别提示: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1337;**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3355转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使用单位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和**公共**交易网(http://110.****.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8.3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招标人:联系人:马永辉电话:0311-****73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常金宇 联系电话:0311-****0151.
8.4 监督单位:****建设局,电话:0311-****6692。
8.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6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石****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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