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安**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招标概况:
序号 | 名称 | 内容及要求简述 | 预算价 (万元) |
1 | 安**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 提供本项目招跟踪审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78.03 |
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78.0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价;本次价格采用投标总价报价,投保报价至少下浮10%,即投标报价必须≤78.03万元*90%=70.227万元,否则投标无效。 2、报价应包括服务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会务费、印刷费、利润和税金及其他未列明项等一切费用。)。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和转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浙********公司(安**昌硕街道祥和路391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投标人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58****5130,邮箱****@qq.com。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1、报名登记表;
4.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5、符合条件的资质证书。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31日上午9:30(**时间)
七、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交易中心****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元,交付方式:****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人,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介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逾期汇入其投标将被拒绝。。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秀城支行
帐 号:397****20777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管理部门投诉。
本招标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各标项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2****809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钱杰 联系电话:158****5130
地址:安**昌硕街道祥和路391号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分中心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002
附件信息:
报名表.doc (18.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