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机油收集暂存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6MACAKHQX92 | 建设单位法人:许量 |
许卫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连****工业园珠江**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废机油收集暂存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连****工业园珠江**侧 |
经度:119.09313 纬度: 34.6021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2 |
连环表复〔2022〕50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6MACAKHQX92001v |
2023-04-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153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6MACAKHQX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仁环****公司 |
****0706MA25KQYG2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23762W | 竣工时间:2023-06-28 |
2023-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0-10 |
2023-11-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仁环****公司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收集暂存8000吨废机油 | 实际建设情况:年收集暂存8000吨废机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废机油收集——专业运输车运输——企业仓库——泵入仓库储存——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机油收集——专业运输车运输——企业仓库——泵入仓库储存——出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遵守并落实《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逐 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统一规则堆放,采取定期洒水、防尘网覆盖、限载、封闭运输、使用商品混凝土、优选低噪声设备、控制作业 时间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作业,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的标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再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运营期:(一)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 ****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处理厂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进入**县尾水通 道排入大浦闸下游临洪河。 (二)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室内作业,采取减震、消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机油在储存、转料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类气体。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 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化。项目油泥、含油废水、废活性炭、废喷淋液、含油废手套、含油 棉布、含油拖把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库后,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贮存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实施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如下: (1)水污染物(排入外环境):废水≤120m3,COD≤0.006吨,SS≤0.0012吨,氨氮≤0.0006吨,总氮≤0.0018吨,总磷≤0.00006吨;(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167吨;(3)固体废物:0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环境保护制度。在项目投产前,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同时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加强设备运行及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本项目设置一座180m3的事故应急池。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生态环境局负责。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21600 | 21600 | 2 | 0 | 21598 | 2159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67 | 0.167 | 0 | 0 | 0.167 | 0.16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 标准 | 化粪池 | COD28mg/L,SS12mg/ L,氨氮 0.131mg/L,总磷 0.09mg/L,总氮 5.56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碱喷淋+除雾器+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 碱喷淋+除雾器+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 2.01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隔声、减 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合理布局、隔声、减 震等 | 昼间54dB(A),夜间 47.1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防腐防渗等 | 防腐防渗等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化。项目油泥、含油废水、废活性炭、废喷淋液、含油废手套、含油棉布、含油拖把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库后,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设备运行及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本项目设置一座180m3的事故应急池。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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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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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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