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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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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天泰锦辰 | 锦辰煤业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5000 | 515 | 不限 | 1 | 10 |
B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天泰锦辰 | 锦辰煤业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5000 | 515 | 不限 | 1 | 10 |
C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天泰锦辰 | 锦辰煤业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5000 | 515 | 不限 | 1 | 10 |
D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天泰锦辰 | 锦辰煤业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5000 | 515 | 不限 | 1 | 10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最大加价幅度为10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粒度 (mm) | 固定碳 (%) | 限下率 (%) |
A标段 | 无烟煤 | 选煤 | 11.02 | 3.82 | 9.56 | 33.16 | ≤28 | 56.82 | - |
B标段 | 无烟煤 | 选煤 | 11.02 | 3.82 | 9.56 | 33.16 | ≤28 | 56.82 | - |
C标段 | 无烟煤 | 选煤 | 11.02 | 3.82 | 9.56 | 33.16 | ≤28 | 56.82 | - |
D标段 | 无烟煤 | 选煤 | 11.02 | 3.82 | 9.56 | 33.16 | ≤28 | 56.82 | - |
备注: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煤矿对煤炭质量指标,拉运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质及场存实物。
****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0-12 13: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4-10-12 14:00
B标段:2024-10-12 14:05
C标段:2024-10-12 14:10
D标段:2024-10-12 14:1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公路自提。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 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提货期限 竞价成功后5日内拉完。(在卖方设备正常的情况下,每标段成交企业按照每天拉运不低于200吨执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0-12至2024-10-17
B标段:2024-10-12至2024-10-17
C标段:2024-10-12至2024-10-17
D标段:2024-10-12至2024-10-17
(1)价格:现汇含税坑口价。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以后,1个工作日内,应用现汇结算煤炭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银行账户。
(1)数量:以坑口过磅的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以坑口共同取样的检验数据为准。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崔宇
电话:155****1401
交易中心:智 瑞、高云飞
电话:137****6681、155****1117
****中心:郭静蕊、王晓璇
电话:0351-****967、035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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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