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2018年第4号令)、《**省农村公路条例》(**省****委员会公告〔第七十号〕)、《**省农村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鄂发改投资〔2024〕215号)、《**农村公路条例(修订)》(2015年7月30日**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等文件精神,并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于乡村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对《**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35号)进行修订完善,拟定了《**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总体上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范围、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建设单位业主职责。
(二)规划和计划管理。
农村公路规划根据实际编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在每个五年规划初期,****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编制农村公路五年发展规划,报县政府批准实施;我局根据上级预安排计划及资金筹集情况,****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项目审批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20〕14号)项目审批。
投资额6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图设计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60万元以下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投资部门审核。非交通审批复的农村公路项目需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四)招投标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按《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标,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省公共**交易目录》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投资额60万元以下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建设单位可委托专业****村委会组织老党员、村民代表等监管。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守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规,投资部门应当对其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六)交(竣)工验收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交(竣)工验收参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
其他行业部门实施的项目应邀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加,投资额6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通过交(竣)工验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四级公路
II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适时纳入养护,不满足的****人民政府组织沿线受益群众或组织进行日常养护。
(七)资金管理和使用。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对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制度,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资金支付应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
规范建设资金支付流程,规定工程进度款拨付资料及不予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明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内容。
(八)附则。
****运输局、财政局负责解释。同时废止《**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