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屏都综合新区PD04-01-B地块和**大**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1 | **县屏都综合新区 PD04-01-B地块 | **县屏都综合新区 PD04-01-B地块 | 21597.87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 地(零售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 ≥2.35 ≤2.5 | ≤30% | ≥30% | 6200 | 1860 | 100万元的 整数倍 |
2 | **大**侧松源溪 北侧B01地块 | **县仑山路区块 | 15235.59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 地(零售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 >1.0 ≤1.6 | ≤30% | ≥30% | 7300 | 3650 | 100万元的 整数倍 |
注:1.土地面积均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本地块竞买: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注册一家具有****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公司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
(一)**县屏都综合新区PD04-01-B地块: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16:30至2024年10月21日9:30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30;
(二)**大**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 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16:30至2024年10月21日9:00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00。
六、拍卖地点及时间: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二)拍卖时间:
1.**县屏都综合新区PD04-01-B地块:2024年10月21日10:30至最高价产生;
2. **大**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2024年10月21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供地条件为现状供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均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受让人在**县屏都综合新区PD04-01-B地块项目动工建设前必须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103号)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按规定缴纳耕作土剥离合同履约保证金81万元。
(九)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公开出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濛洲街222****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015
联 系 人: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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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