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31/202410-00007 | 组配分类: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 |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2024-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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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皖美护童”儿童福利工作品牌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
关键词: | ||
****94831/202410-00007 |
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 |
民政、扶贫、救灾 |
2024-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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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皖美护童”儿童福利工作品牌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县“皖美护童”儿童福利工作品牌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长江东路288号玻璃厂小区左邻右舍
党群服务站
中标(成交)金额:64760元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157****201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赵莉
联系方式:157****201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国际小区C座9楼
联系人:达瑞
联系方式:138****3233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