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业技术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第四次**文物普查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龙****开发区龙工路19号(天隆商务区)3号楼7层701室 | 785,000.00元 | 99.0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平**第四次**文物普查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
1-1 | 测绘服务 | 平**第四次**文物普查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 实地对490处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及新发现约200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普查登记,考察调研获取正确的文物普查信息。(或协助配合) | 1、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且一切资料归采购人所有,不得泄露;(响应项10)2、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完成质量承诺书,确保质量;(响应项11)★3、人员要求3.1、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至少须配备1名技术驻点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协助本项目相关工作的完成,技术驻点人员必须熟悉电脑操作,确保法定上班时间在岗,驻点时间至**文物普查工作完成止。3.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每个普查组配备1名能够熟悉识别古建筑类的人员。[成交人须在合同中提供①、相关人员的文物保护的上岗位证或培训证或注册建筑师证或古建筑类等证书清晰有效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劳动合同或聘请协议清晰有效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违约。 | ①、合同签订日期起,以乡镇、场(区)为基本单元,开展文物实地调查,采集收集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及基础文字资料,录入系统,经审核,不合格的退回重新实地调查。2024年12月27日,需完成平**全部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量的85%(复查部分需达到80%以上)。②、2025年1月27日前,完成全部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含新增),录入系统,经审核,不合格的退回重新实地调查。③、2025年4月前,协助登记、变更不可移动文物工作,开展质检抽查,不合格的退回重新实地调查,建立**目录、数据库,完成相关成果事项,系统整理相关资料及台账,按类归档。④、2026年5月前,完成全部平**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⑤、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全部提交至上级文物部门审核通过前,若有疑议,需进行修改。 | 项 | 按照采购人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 | 78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晓丽 |
评审专家: | 黄月琴 、 周建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按1.5%计取,代理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2)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单位名称:**** 账号:140********00318876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平**第四次**文物普查专业技术服务项目:1.17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平**小溪镇琯溪路151号
联系方式:0596-****522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
联系方式:0596-****8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桂兰
电话:0596-****882
****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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