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域商业“领跑县”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本招****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省市奖补资金,招标人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区县域商业“领跑县”项目,拟对**镇、花庄镇、**镇、海石湾镇的25个行政村商业网点统一标识、门头等,购置货架、电脑、打印复印机等设施设备,实施门店装修升级等工程,实现快递收发、缴费、农资农具销售等功能。
二、本次招标控制限价为: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含税金、含运费等费)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区县域商业“领跑县”项目设施设备采购,购置电脑、复印机、货架等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交货期:30天
交货地点:**区县域商业“领跑县”项目现场。
质保期:所有产品及配套设备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两年。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未被列入“信用**”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或“信用**”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凭证及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至17:30时(**时间,下同);
地点:****;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联系人姓名、电话、邮****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邮箱:****@qq.com。
标书款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
标书款开户行及帐号:
名称:****
开户行及帐号:****银行****公司东岗支行010********3161483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点00分(**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市**区**南路226****酒店8楼805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省**市**区****商场1楼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6****309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顾有香
联系电话:189****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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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