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沙岗村顺兴东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与报价。现将项目概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沙岗村顺兴东路改造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沙岗村顺兴东路改造工程,位于**市**,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工程、道路工程、人行道砖铺设、交通管理设施、室外照明等内容,关于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 预算金额:805759.45元;
3.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上限值):805759.45×(1-20%)=644607.56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不低于:35782.06元(不含税);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报价上限值的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作废标处理。
4. 工期:45个日历天(含雨水天、节假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
5. 评审方式:一次平均值法;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 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报价人应独立于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
3. 报价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情形;
4. 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相关报价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启报价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参与本次选取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报价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选取活动(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公司报价。
五、报价保证金
1. 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账号递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为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应在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前缴纳报价保证金。如不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2. 报价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
开户银行:****分行锦城支行
账号: 484********8010104516
六、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报价人自行现场踏勘。
七、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登记报名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东苑路十二号2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现场购买:携带手工填写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②邮箱购买:发送手工填写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证件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可在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om)下载专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报价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八、项目提疑和答疑回复时间:
1)提疑时间:报价人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前将加盖公章的疑问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
2)答疑回复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前将由代理机构统一对收到的疑问进行答复,报价人留意网上答疑文件,以网上发布答疑文件为准。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疑问的,视为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时间):
1. 签到时间:2024年11月0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9时30分;
3. 开标地点:**市**东苑路十二号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本项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招标。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代理机构、建设单位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www.****.com)、**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zsqt_new/index.html#/index)和村务公开栏发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5日。
十三、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60-****2516
2.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李娜、章至佳
公司地址:**市**东苑路十二号2楼
联系方式:0760-****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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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