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市**壹号东南(钓**路东)12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 |
项目名称 | 安****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成员:**省****总院****公司) |
地址:**省**市宁****开发区河沥园区**大道83号、**省**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 |
投标报价:****77830.66元(设计费投标报价:****500.14元;施工费投标报价:****76330.52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施工: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
综合得分:97.50分 | |
项目负责人:郭诗文(设计负责人);吴远冰(施工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CS****00851、皖145********0816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企业业绩:1、****处理厂扩容提质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处理厂勘察设计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开发区****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设计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设计企业奖项:“****处理厂勘察设计项目”获得2022-2023年度第一批**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施工企业奖项:1、“**县新****处理厂(PPP)项目-****处理厂工程”获得2021年**市“云峰杯”优质工程奖; 2、“****处理厂工程”获得**市2023年度“云峰杯”优质工程奖。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省****花园5幢1单元14-1号商铺、**省**市**区**南路363号 | |
投标报价:****71907.03元(设计费投标报价:****150.00元;施工费投标报价:****33757.03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施工: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
综合得分:94.31分 | |
项目负责人:傅前君(设计负责人);付晨曦(施工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CS****00170、云153********0146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企业业绩:1、****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处理厂二期工程规划设计(设计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设计企业奖项:“****处理厂工程”获得2019年度安****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公司) |
地址:**市**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29号、******区二环南路3377号市政设计大厦501室 | |
投标报价:****64074.29元(设计费投标报价:****000.00元;施工费投标报价:****39074.29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1)设计: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施工: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
综合得分:94.26分 | |
项目负责人:焦文海(设计负责人);孟浩(施工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CS****00529、鲁137********0399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企业业绩:1、**市水质净化二厂扩建项目土建工程; 2、****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心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设计(设计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设计企业奖项:“****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获得2021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项目一等奖。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集团****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融资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8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杨工(招标人)、孙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028(招标人)、0563-****99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