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2024年**县公路安全风险点治理工程(二标段)于2024年09月19日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湖****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26.09 | ****730.31 | ****351.55 | |
质量目标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02919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5814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9724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9]029122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3]008131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9]005377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赵成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鄂**A(2018)****082 | 侯垚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交安C(23)G05518 | 张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交安C22G03849 |
项目经理 | 马河清,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鄂142********06356 | 张金权,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76455、鄂242****76455、鄂交安B21G01655、鄂**B(2021)****681 | 望开初,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鄂242****60469、鄂242****60469、鄂交安B22G01340、鄂242****60469 | |
项目总工 | 李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2(2018)****176 | 施祖强,其他,420********2081934 | 孙文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他、施工员、其他,鄂交安B(22)G07120、E****16880、042********71000030、E****16880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公司 | **市**县 G347 旧县至棚镇段养护工程 | 1848.11 | 刘圣 | ||
湖****公司 | 2020年**县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924.03 | 张曼 | ||
**** | 全县县乡道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 | 92.25 | 张永锋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10月11日10:00(**时间)****交易中心3楼321评标室一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参与评审的投标单位共5家。 一、第一信封评审说明: 1、第一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第一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委员会评审,对5家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因素等内容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二、第二信封评审说明: 1、第二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初步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按照3家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招标人代表:陈丹丹;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黄幸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 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 23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134****6287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0717-****726
3.行业主管部门:****运输局
电话:0717-****146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
电话:071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