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5 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土石方工程主要项目责任范围:
****小学校舍建设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中学(一期)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所包含专业分包投标人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基础土方及地下室土方开挖与外运,含承台、地梁土方、修坡、修角、基坑边坡支护修坡整平、排水沟、集水井、电梯井等,现场场地整体土方的平衡开挖与回填,弃土点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距包干不做调整;②基础土方及地下室土方回填及夯实,回填土要求为素土(回填前需送样品到比选人项目部确认,经比选人项目部认可后才可回填),投标人自行考虑回填土土源,回填时必须按照规定分层夯实;③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含交警、城管、环卫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费与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④根据工程及地质情况编制土方挖填专项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施工及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⑤办理土方工程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⑥负责完成①-⑤工作所需的机械费、人工费(含进出车辆冲洗费用)、车辆运输费、弃土场地费、土方回购材料费、土方收纳费、环境保护费用、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风险费、配合费及场地内土方运输道路铺筑材料费(碎石、钢板等)等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住宿和食堂寄膳生活条件,项目部不提供施工人员住宿区及办公区。
施工技术要求与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按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图纸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且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确保各类规范性试验(试运行)合格且最终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以不影响总承包工程质量评定为省优,总承包质量标准为达到省优。
评标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