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贵钢物流园10kV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发改请〔2024〕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贵钢物流园10kV线路迁改工程。
二、项目代码为****。
三、项目单位为:****。
四、项目建设地点:****园区大圩园。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含10kV乐堂线和10kV环卫线等**架空线杆塔、导线架设和基础工程等内容。线路起终点:10kV乐堂线#40杆至#49杆;10kV环卫线#41杆至#50杆;10kV乐堂线#49杆至石场路口公变分支线路杆塔。
其中,新立10kV电杆17基,**线路长度为1590米;其中架空线路1223米,其余为埋地电缆线路。拆除10kV架空绝缘线1810米,电杆12基。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33.1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批复,做好用地、环保、安全等前期工作,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总投资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同时,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400万元,根据《****办公室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作要求,项目可以通过方案形式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编制深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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