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晶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石湖粮库4.16万吨仓储项目门前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石湖粮库4.16万吨仓储项目门前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石湖粮库4.16万吨仓储项目门前道路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湖粮库4.16万吨仓储项目门前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石湖粮库4.16万吨仓储项目门前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石湖粮库4.16万吨仓储项目门前道路建设项目。
2.2施工地点:**市**县石湖乡驻地;
2.3工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6投标最高限价: 966160.43 元 , 高于 投标最高限价 为无效报价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投标人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9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投标人承诺书”)
3.1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评标办法
4.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4.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共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4.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招标办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4.3.1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3.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 K2=9 5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至****(**县秀水商业街20号)获取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B类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3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集团有限公司附2楼会议室(**县高新区**大道88号)
6.4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
6.5投标文件开启地点:****集团有限公司附2楼会议室(**县高新区**大道88号)
6.6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开发区湖东路95号 | 地址:**县秀水商业街20号楼 |
联系人:蒋四海 | 联系人:徐工 |
电话:151****1071 | 电话:173****2797 |
日期:2024年10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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