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污水管网养护运营及修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园区污水管网养护运营及修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中心5号楼****中心1402
成交金额:720000.00元
评审报价:72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54.1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园区污水管网养护运营及修复项目 服务范围:本****园区污水管网养护运营及修复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园区。项目主要内容:十字园区内约60千米的污水管网养护运营及修复,包含对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网测绘、雨污水混接调查、管道封堵、排水、清淤、冲洗、疏通、雨季及日常应急处置等。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兴贵(组长)、张洪文、翟勇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1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县郎川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联系电话:187****2770。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953 地址:****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十字镇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任万胤 056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郎川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联系方式:胡工187****2770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万胤
电 话:0563-****001
十、附件
1、下载****园区污水管网养护运营及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下载****园区污水管网养护运营及修复项目《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下载****园区污水管网养护运营及修复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