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社区传统村落示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三溪社区传统村落示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镇苏红东路 48 号
成交金额:玖拾捌万捌仟柒佰零玖元肆角贰分(988709.4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捌万捌仟柒佰零玖元肆角贰分(988709.42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0.97分(满分: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三溪社区传统村落示范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三溪镇,建设内容主要为:92 号怀小建老屋、97 号杨林来老屋、7 号陈静老屋的维修改造,包含:房屋修缮、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景观绿化等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张薇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07814)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学明、章利民、黄宗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988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三溪镇三兴路 46 号、宣****经济开发区经八路2****中心二楼107,联系电话:135****9623、136****095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三溪镇三兴路 46 号
联系方式:135****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宣****经济开发区经八路2****中心二楼107
联系方式:136****0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9623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