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搬迁(退城进园)项目(二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8480XF | 建设单位法人:姜在林 |
范兴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开发区****园区,昌隆路以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整体搬迁(退城进园)项目(二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C17-纺织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园区,昌隆路以东 |
经度:119.41683 纬度: 37.0345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3-21 |
潍环审字〔2016〕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8480X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38480X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5MA3N1Y909Y | 竣工时间:2024-06-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08N62rV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纱线6000吨、坯布160万米、染色布1000万米、印花布700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化纤印花布2625万米 |
分期建设,本次建设内容为二期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年产7000万米纯棉染色布工艺为:烧毛-冷轧-退煮漂-丝光-预定型-磨毛-印花-蒸化-水洗-拉幅定型-验布、码布-成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625万米化纤布工艺为:磨毛-漂洗-预定型-印花-蒸化-水洗-拉幅定型-压光、验布、码布-成件 |
二期工程产品改为化纤印花布,取消了烧毛、退煮漂、丝光工序,减少了废水排放;新增压光等辅助工序,不影响产能,不新增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污水站恶臭环节产生的废气经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未涉及印花烘干废气处理措施及工艺 3、建设1座3000m3/d****处理站配套2500m3/d的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全厂废水。部分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剩余处****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环保设施:污水站恶臭环节产生的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环保设施:印花烘干尾气采用水喷淋+静电等离子净化系统 3、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环保设施:与昌****公司共用1座4000m3/d****处理站配套2500m3/d的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全厂废水,处理工艺不变。部分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剩余处****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 |
1、改善治污措施,更有效的处理恶臭废气根据废气情况 2、对废气设施进行了调整,完善了处理措施,提高了处理效率 3、污水站与与昌****公司共用,处理工艺不变;且翔龙纺织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m3/d,现有污水站可以满足翔龙和翔宇同时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印花生产线8条,6台退煮漂联合机、7台圆网印花机、1台平网印花机。配套烧毛机3台、退煮漂联合机6台、丝光机5台、定型机14台、水洗机8台、蒸化机8台、磨毛机3台、码布机5台等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印花生产线5条,包括4台圆网印花机、1台平网印花机。同时配套烧毛机3台、退煮漂联合机4台、丝光机1台、定型机7台、水洗机4台、蒸化机2台、码布机3台等设备;二期圆网印花生产线3条,同时配套定型机7台、水洗机缸4台、磨毛机3台、蒸化机3台、码布机2台,新增辅助设施开幅机6台、压光机3台 |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及二期工程减少退煮漂联合机2台、丝光机4台、蒸化机3台;4台水洗机更换为4台水洗机缸;新增开幅机6台、压光机3台,开幅机、压光机均为生产辅助设备,不影响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636 | 0 | 0 | 0 | 3.636 | 3.636 | |
0 | 4.07 | 0 | 0 | 0 | 4.07 | 4.07 | |
0 | 0.574 | 0 | 0 | 0 | 0.574 | 0.57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705 | 0 | 0 | 0 | 0.705 | 0.7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7 | 0 | 0 | 0 | 0 | 0.17 | / |
0 | 5.19 | 0 | 0 | 0 | 0 | 5.19 | / |
0 | 2.53 | 0 | 0 | 0 | 0 | 2.53 | / |
0 | 4.18 | 0 | 0 | 0 | 0 | 4.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其中部分废水经深度处理且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中标准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工艺用水水质要求以及表2相关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中间接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污水厂接收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后,****水厂进一步处理;车间排口废水中六价铬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 | 本项目污水站与昌****公司共用,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m3/d,配套2500m3/d的深度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化”的处理工艺,深度处理采用“芬顿催化氧化”的处理工艺。项目污水依托与昌****公司****处理站。 | 1、项目车间废水排放口六价铬均未检出,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 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2、厂区中水回用设施出口,主要污染物pH值范围在7.4-7.5之间;COD日均最大值为41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6.2mg/L,SS日均最大值为10mg/L,总硬度日均最大值为296.4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4.54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13.2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14mg/L,TDS日均最大值为787mg/L,硫酸盐日均最大值为135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77mg/L,铁日均最大值为0.24mg/L,氟化物日均最大值为0.51mg/L,氯化物日均最大值为85.8mg/L,总余氯日均最大值为0.16mg/L,粪大肠菌群最大值为400MPN/L,色度最大值为 3倍,电导率日均最大值为1732μs/cm,浑浊度、LAS、硫化物、锰均未检出。中水回用水质可以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相关要求。 该中水回用设施处理效率为:COD日处理效率为50.0%~66.3%;BOD处理效率为69.0%~78.2%;SS处理效率为74.4%~83.0%;总硬度处理效率为47.5%~51.8%;氨氮处理效率为60.8%~68.4%;总氮处理效率为33.3%~51.0%;总磷处理效率为78.2%~88.9%。 3、项目二期工程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5 m3/t标准品,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140 m3/t标准品)限值要求; 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主要污染物pH值范围在8.3-8.5之间;COD日均最大值为99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13.2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24.3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82mg/L,SS日均最大值为47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27.4mg/L,TDS日均最大值为3802mg/L,色度日均最大值为50倍,AOX日均最大值为116μg/L,硫化物、总锑、苯胺类、六价铬、总镍均未检出。外排废水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 修改单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公司****水厂进水标准及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许可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处理站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分别为:COD处理效率为92.1%~94.0%;氨氮处理效率为69.9%~78.3%;总氮处理效率为70.8%~75.4%;SS处理效率为61.7%~76.0%;总磷处理效率为71.7%~79.3%;BOD5处理效率为94.7%~96.0%。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高压静电 | 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印花、蒸化等工序废气:“水喷淋+高压静电”+15m排气筒DA013排放 | 印花、蒸化废气DA013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4.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39kg/h;VOCs浓度最大值为7.7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38kg/h;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外排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DA013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在80.1%~86.8%之间;VOCs处理效率在91.4%~93.4%之间;甲苯、二甲苯处理效率不做评价。 | |
2 | 水喷淋+静电净化装置 | 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 | 定型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水喷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支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定型废气DA003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4.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54kg/h;VOCs浓度最大值为9.5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20kg/h。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相关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DA003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在85.4%~87.0%之间;VOCs处理效率在92.6%~94.3%之间。 | |
3 | 碱喷淋 | 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的排放速率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 污水站恶臭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 污水站恶臭废气DA005排气筒废气中,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8×10-3kg/h,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09×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24。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的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硫化氢处理效率在80.4%~86.8%之间,氨处理效率在87.2%~89.3%之间,臭气浓度不做处理效率评价 | |
4 |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苯和二甲苯、VOCs浓度、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及表3要求。硫化氢、氨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车间各门口处非甲烷总烃时均浓度与一次浓度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表A.1中时均浓度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项目二期工程未被收集的废气以及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的磨毛废气,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的形式,达标排放 | 项目二期工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7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苯和二甲苯均未检出,VOCs浓度最大值为1.81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2,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及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28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34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厂区内车间各门口处非甲烷总烃时均最大值为4.9mg/m3、一次浓度最大值为4.47mg/m3,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时均浓度与一次浓度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表A.1中时均浓度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基础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7.4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8.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内衬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沉砂池和絮凝沉定池产生的污泥,废镍网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棉尘,废棉纱、废布头、废绒毛、废弃外包装袋(桶)、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等属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 | 本项目二期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缝头边角料环评设计产生量为40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11t/a,外售综合利用;磨毛废绒毛环评设计产生量为172.4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12.5t/a,外售综合利用;废镍网环评设计产生量为0.012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0.005t/a,由供货厂家回收;废外包装环评设计产生量为0.5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0.3t/a,****收购站;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环评设计产生量为0.2t/8a,二期工程依托一期(0.2t/8a)软水制备装置,二期工程不再新增废离子交换树脂量,由供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污水站生化污泥环评设计产生量为74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15.2t/a,委托****综合利用;污水站物化污泥环评设计产生量为20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4.2t/a,已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综合利用。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内包装袋环评设计产生量为0.09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0.02t/a,委托******公司处置;污水站在线设施废液环评设计产生量为0.06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0.02t/a,委托******公司处置;静电废气处理设施废油环评设计产生量为0.005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0.2t/a,委托******公司处置;废导热油环评设计产生量为2t/10a,二期工程依托一期(2t/10a)导热油炉,二期工程不再新增废导热油量,委托******公司处置。 本项目其他固废:生活垃圾环评设计产生量为90t/a,二期工程实际产生量约为15t/a,产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事故水池及配套应急管网,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危险品贮罐区设置围堰,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 | 已经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建设事故水池及配套应急管网;在液氨和双氧水贮罐区设置了围堰,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了雨水截止阀。制定了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为:370786-2022-073-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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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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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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