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队、**大队、和丰大队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队、**大队、和丰大队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4694.11
最高限价(元):485244.4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队、**大队、和丰大队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504694.1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大队、**大队、和丰大队零星维修改造。
备注: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若有)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内完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
(4)如为区外企业,需在**工程云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1: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1: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本项目公****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3.潜在投标人应于领取文件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4.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南街128号
联系方式:0901-****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14层
联系方式:0991-****119,173****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学文、刁玉红
电 话:0991-****119,173****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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