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 税务辅助机构的公告
****公司的强制清算各项工作,控制清算成本,清算组拟公开招募税务****公司涉税事项税务提供咨询及辅助服务。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9日,注册地址为**市**塘区北大北路25号,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书店集团(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00%)与**茂****公司(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49.00%)。
****公司的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音像制品零售;软件及网络开发;电子数码产品、工艺美术品、文体用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信息咨询、策划展览;对出版、印刷、酒店、餐饮、旅游、房地产的投资。(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有效期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8月13日,****公司名下位于**市**塘区**塘街道北大北路25号茂泽大厦第1层、第2层、第3层、第4层共四套不动产已拍卖处置,相关交易所涉税费缴纳完毕。近日,清****总局****税务局****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司接受税务申报缴纳约谈,并如****公司有关前述已处置不动产所涉但未缴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经初步核查计算,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欠缴各项税费及滞纳金合计1,585,848.63****机关出具的税费清单或税款债权申报金额为准)。
二、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
1、****公司涉及补办纳税缴费申报事宜,与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2、向税务主管部门争取税收减免政策,推进清算程序顺利进行;
3、应清算组要求,就涉税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报告或书面说明(如需),****法院、清算组、债权人及股东核查;
4、人民法院或清算组提出与本案税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完成工作时限
前述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税务主管部门对部分事项有规定期限的,应按规定期限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的,需与清算组协商确定**时间。
四、报名条件
1、****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专业机构,持续经营八年(含)以上;
2、投标机构须为评级为AA级(含)以上专业机构,且信用积分TSC级300分以上;
3、投标机构须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4、投标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年****机关****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5、具有从事并完成强制清算案件工作的经验,投标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6、与被清算企业、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7、为保证工作效率,申报机构须保证委托事项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税务师作为固定工作人员;
8、投标机构要求熟悉被清算企业所在地税务申报汇缴流程,与被清****机关有良好的沟通渠道者优先。
五、投标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
5、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名单及业务资质证明;
6、投标机构的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行业协会处罚的相关证明、本机构参与本项目相类似税务辅助工作的相关案例等);
7、本项目的工作计划、服务方案、人员安排、资质证明材料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8、收费标准及报价函(含税价),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机构自行承担;
9、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4)保证出具的书面说明或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5)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清算组的调整。
以上文件应按顺序整理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
六、递交材料时间、地点
请投标机构于2024年10月14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彩色)发送至电子邮箱wunannn@grandall.****.cn,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份邮寄或直接递交至清算组处。
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宋厢路16号**金融大厦21层,****事务所
联系人:吴律师133 2161 9927。
七、其他须知
1、投标机构请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时限递交投标材料。清算组将在投标机构中确定当选机构,对于其他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投标机构应当确保提交材料及内容的真实、完整、合法,清算组有权对投标机构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材料及内容虚假、违法或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3、本****公司的基本情况,供投标机构参考,不视为清算组的承诺;
4、本次税务辅助机构服务报酬以150万元税费为基数,最后实际缴纳的税费在上述税费基础上减少金额按比例计提服务费用的方式报价;
5、清算组对本招募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强制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