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如投标人不同时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不限,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2、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时,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方的人员)。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资格(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持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的网页截图。 4、**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持有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5、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如有)、获奖(如有)、人员、财务(如有)、社保(如有)、纳税(如有)、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承诺书)。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