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眼镜配送商遴选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需求)内容和采购方式公示如下:
二、公示时限: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
三、采购需求明细
序号 | 产品名称 | 需求参数 | 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采购方式 |
1 | 配镜中心眼镜配送商 | 参数详见附件 | 无 | 2024.11 | 公开招标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采购意向(需求)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项目每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参加本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138****6746
地 址:**省**市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魏先生
办公电话:199****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