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仓储--1号仓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仓储--1号仓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狮山镇畅信路44****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仓储--1号仓,作为****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配套仓库,由****投资建设,占地面积约24.6亩,建设仓库面积约4.88万平方米,配套****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使用。概算工程费用为16094.82万元。
2.3 服务期:具体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以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时间为准)起,至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将整套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止,最终服务期以实际时间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8,800.00元,最高投标折率为80%。
2.5 本招标服务共分 1 个标段,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完成****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仓储--1号仓工程施工招标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准备策划、编制招标方案等相关文件;正确渠道组织发布招标信息;协助项目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文件;代表招标人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解释招标文件条款;在有需要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发标、招标答疑;组织开标会议、协助组织评标会议、编写评标报告、组织定标会议、协助定标、办理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处理项目的相关异议、投诉、协助招标人拟定和签订中标合同,协助招标人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有关招标投标的报告、核准或备案手续;招投标相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制作文件汇编等。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咨询服务。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咨询服务的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服务或采购代理服务。若营业执照不显示经营范围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页面的网页打印件。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截图)。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5.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人。
4.6.1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月,即2024年 4 月至2024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5.1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人****(**市**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3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2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招标人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系电话:0757-****9325 联系人:谢先生
5.3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3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com/xitou/a/web/index)网站发布。除上述发布媒介之外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异议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3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实名投诉,投诉监督联系方式:0757-****9813;投诉邮箱:****@sina.com;联系人:沈先生;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9.4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简易评标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57-****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