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审批局
名称: ****审批局关于****新区建设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效力状态:
电话:0310-****015
通讯地址:**振****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窗口
邮箱编码:(057450)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区建设项目 | **** | ******公司 | **省**市**,东临世纪大街,西临自强大街,西侧为**新高中 | (1)项目名称:****新区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3)建设性质:**(4)项目投资:总投资724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0.5万元,占总投资的0.94%。(5)建设地点:**省**市**,东临世纪大街,西临自强大街,西侧为**新高中。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11′20.247″,北纬36°47′38.587″,项目东侧为规划世纪大街,隔路为农田;西侧为规划自强大街,隔路为邱****一中学南校区),****学院南路,隔路为农田;北侧为农田。本项目场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也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选址不涉及环境敏感区范围。(6)项目占地:项目用地面积约102亩(7)建设规模:设置6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90550m2。 | 1、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水 本项目厂区内废水主要为住院部废水、门诊急诊病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室废水、透析废水、煎药机清洗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综合区职工废水、感染区废水、科研教学、行政办公人员废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感染区废水经消毒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化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池进行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采用“污水+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工艺,污水处理站出水口需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废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地表水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处理站废气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1),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食堂油烟****设备处理后屋顶排放(DA002、DA003),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大型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垃圾站和煎药室周围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减少车辆怠速状态、地下车库加强通风、地下车库设置抽排风将汽车尾气引至地面排风口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经烟道引至顶排放;检验/化验/实验废气经收集(通风柜或生物安全柜)+内置烟道+紫外线消毒+过滤棉+两道高效过滤器过滤(含活性炭吸附装置)楼顶排放。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及空调等,各声级在70-95dB(A)之间,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并加设消声器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围墙隔挡,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废 本项目综合区办公生活垃圾、中药残渣经袋装及生活垃圾房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日产日清;食堂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上层浮油和底泥,经单独收集后,交由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授权的单位回收处理;纯水制备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医疗垃圾中病理性废物储存于专用冰柜内,其余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包装袋或桶装密封保存,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感染楼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包装袋或桶装密封保存,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感染楼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危废高压灭菌、消毒后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池栅渣和污泥经生石灰消毒、脱水后,桶装密闭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总量控制结论 ****新区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4.886t/a,氨氮:0.285t/a,SO2:0t/a,NOx:0t/a。****审批局、****环境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事项划转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进行排污登记前完成该项目排污权交易。****现有废水总量COD:15.719t/a,氨氮:2.829t/a,SO2:0t/a,NOx:0t/a,可以满足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3、项目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过程在满足环评提出各项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措施可行;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降至可控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