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12 】
茨淮**灌区“十五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茨淮**灌区“十五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8日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
茨淮**灌区“十五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路185号
投标报价: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中可研、初设、招标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费及相关专题编制费(含必要的科研试验)的8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服务期限:1.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30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可研报告审查后20日内完成报批稿编制。2.专题报告及必要的科研试验服务:相关前置专题按照项目审查审批要求,适时开展编制工作,专题报告编制进度需满足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必要的科研试验服务视项目进展适时开展工作。3.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审查后20日内完成报批稿的编制。4.招标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技术要求、图纸等。5.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计代表进驻工程现场等后续服务应满足施工及验收的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金永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934********03017036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省怀洪**灌区工程勘察设计,设计灌溉面积343万亩且工程总投资100.26亿元,初步设计批复时间:2022年9月;
2.项目名称:**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整体可研、设计总承包服务1标段,设计灌溉面积1100万亩且工程总投资22.98亿元,初步设计批复时间:2023年3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大**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工程总投资9.13亿元,岗位:项目负责人 ;
2.项目名称:****水库灌区工程勘察设计,设计灌溉面积52.3万亩且工程总投资31.32亿元,岗位:主要参与人员;
3.项目名称:**省怀洪**灌区工程勘察设计,设计灌溉面积343万亩且工程总投资100.26亿元,岗位:主要参与人员。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市**中路131号
投标报价: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中可研、初设、招标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费及相关专题编制费(含必要的科研试验)的8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服务期限:1.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30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可研报告审查后20日内完成报批稿编制。2.专题报告及必要的科研试验服务:相关前置专题按照项目审查审批要求,适时开展编制工作,专题报告编制进度需满足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必要的科研试验服务视项目进展适时开展工作。3.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审查后20日内完成报批稿的编制。4.招标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技术要求、图纸等。5.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计代表进驻工程现场等后续服务应满足施工及验收的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程**,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0008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投资15.04亿元,初步设计批复时间:2023年9月;
2.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总体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投资439.86亿元,初步设计批复时间:2023年5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投资15.04亿元,岗位:项目负责人;
2.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总体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投资439.86亿元,岗位:主要参与人员;
3.项目名称:**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投资42.84亿元,岗位:主要参与人员。
否决投标情况: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招标人:****
地址:**省**市嘉和路26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2-****8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云谷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么伦杰,电话:0551-****7976、0551-****7978
公示期: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7976、0551-****7978。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水利厅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38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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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