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阳****公司委托****承担**港**港区阳**梓港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港**港区阳**梓港码头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阳**富池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建设2个3000 吨级泊位,1个散货泊位、1个通用泊位,主要装卸货种有矿建材料、工业品和农产品等。设计吞吐量335万吨/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阳****公司
地址:阳******书院25号楼
邮编:435200 电话:186****3322
联系人:江训豪 电子邮件:****@qq.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地址:**市汉****广场1号楼B区
邮编:430050 电话:177****8273
联系人:夏工 E-mail:****@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写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基本情况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工程建设和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公众参与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如您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可点击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完整,提出您的宝贵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函、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如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表手工填写完整后拍摄为电子照片(照片以能看清楚文字内容为准)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3.直接填写意见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视公众意见实际情况,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回复,告知是否予以采纳,并说明原因。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