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中心智慧出入管控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中心智慧出入管控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二、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4 年 10 月10 日 9 时 30 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郑东新区**路 31 ****广场 B 座 4 楼中招联合平台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556000.00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
投标工期:180 日历天。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558950.00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
投标工期:180 日历天。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538000.00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
投标工期:180 日历天。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市郑东新区**南路 16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经三名筑9号楼10楼1010室 联系人:侯先生、马女士
电 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电子邮件: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