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县岩前镇小坑水库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LY04102-0700-2024-00393
备注/文号:武发改审字〔2024〕335号
发布机构:****改革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1
****改革局关于****水库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水库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水库修复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对水库安全运行、发挥水库灌溉功能、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岩前镇。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溢洪道陡坡段底板采用C30钢筋砼现浇、浇筑底板厚30cm、溢洪道底板每隔15m增设一处齿槽,对桩号Y0+020.13-Y0+043.84陡坡段的冲坑采用干砌块石进行砌筑;对溢洪道两侧边墙采用浇筑C30钢筋砼进行加厚,浇筑顶宽30cm、底宽50cm,墙顶设C20砼压顶,厚20cm,新浇筑边墙每隔15m设一道伸缩缝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6.8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四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4年10月11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水利局、****环境局。
****改革局 2024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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