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宣城市郎溪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113********251390W/202408-00102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4〕164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27 10:45
****:
你单位《关于申请**市**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立项的函》(郎环〔2024〕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原则同意**市**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编码:****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凌笪镇、郎川街道
五、项目内容及规模:农村污水收集收集处理工程、**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入库沟渠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入库口生态前置库工程、环库区生态塘及生态缓冲带建设、穿越桥梁污染应急防护项目、蓝藻水华应急防控与打捞等。
六、项目总投资为7764.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七、****发改委、****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有关通知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
八、请据此批复,在做好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相关工作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此复
2024年8月20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