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批准宣城市郎溪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113********251390W/202408-00106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批准**市**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4〕165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28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批准**市**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28 10:51
**市****:
你单位《关于申请**市**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郎环〔2024〕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县龙须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编码:****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凌笪镇、郎川街道
五、项目建设内容:农村污水收集收集处理工程、**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入库沟渠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入库口生态前置库工程、环库区生态塘及生态缓冲带建设、穿越桥梁污染应急防护项目、蓝藻水华应急防控与打捞等。
六、项目总投资7764.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七、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标,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的基本信息。
八、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量充分挖掘项目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十、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此复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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