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数字化人才公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开发区数字化人才公寓改造提升工程****改革局以2405-330424-04-01-454757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经济开发区数字化人才公寓改造提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933.49 万元,工程概算 2933.49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2796.28 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属于装配化装修项目,精装修建筑面积43345平方米。包含对数字化人才公寓公共区域及1040套人才公寓改造提升,满足产业工人拎包入住需求,同步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北侧为泾海路,南侧为规划地块,西侧为西场路,东侧为规划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经济开发区数字化人才公寓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和优化设计)、工程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以及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和项目清单。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 1925.0879 万元。
2.3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须在工程开工令发出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4其他: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5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力。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工程设计工作;联合体另一方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施工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需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应符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其他:****交易中心三楼320室(**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大桥新区**大道1816号 地址:**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联系人:黄乐 联系人:宣**
电话:0573-****0027 电话:0573-****1598
邮箱: / 邮箱: /
2024年10月12日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