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G智能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年产90万套5G显示屏) | **省**市**区张庄街道全民双创园综合体6#厂房 | ****公司 | **科易达****公司 | ****公司租赁位于**区张庄街道全民双创园综合体的6#厂房,建设5G智能显示模组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90万套5G显示屏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代码为:****。 | 1、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7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弃危化品要规范报告,并安全、规范处置。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和项目厂区门口必须在该项目投入运行前安装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危废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
2 | 魔芋食品生产项目(年产魔芋食品1.5万吨/年) | **省**市**区龙冈镇凤谐路6号2号厂房 | ******公司 | **满****公司 | ******公司位于**省**市**区龙冈镇凤谐路6号2号厂房(即**市**区龙冈镇龙瑞路3号1幢、2幢),建设魔芋食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万吨魔芋食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代码为:2403-320903-89-01-437406。 | 1、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在******公司厂区门口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的生产废水,一并****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弃危化品要规范报告,并安全、规范处置。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和项目厂区门口必须在该项目投入运行前安装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危废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
3 | 聚合物砂浆及防静电地坪材料生产项目 | **省**市**区龙冈镇龙乘北路6号 | **美其****公司 | **绿艾普****公司 | **美其****公司租用**市**区龙冈镇龙乘路6号现有厂房建筑面积2106平方米,投资300万元,购置混合生产线等设备,****美其****公司聚合物砂浆及防静电地坪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聚合物砂浆 2460 吨、防静电材料 1740 吨。项目代码为:2308-320903-89-03-875251。 | 1、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0日在拟建项目在所在厂区大门处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有关规定,固废管理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