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朱阳镇烟叶电烤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市朱阳镇烟叶电烤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2024年**市朱阳镇烟叶电烤房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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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在朱阳镇梁家庄、王家等5个村,**长8米、宽2.78米、高4.2米四层单烘干电能烤房32座和4台变压器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空气源热泵密集烤房》(Q/HNYC 050-2020)要求及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6、实施地点:**市朱阳镇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 3.5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情况,****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时间) | |||||||||||
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时间) | |||||||||||
2.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联社 12 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出入,以公告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市公共**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http://120.****.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 5.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6.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7.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朱阳镇 | |||||||||||
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方式:135****583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镇虢都路与靖华西路交叉路口150米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57****615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57****6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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