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607890 | 建设单位法人:徐德兵 |
余显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月堤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99-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月堤路8号 |
经度:112.29689 纬度: 30.28419 | ****机关:****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7-10-23 |
荆开环监〔2007〕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8-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0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60789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960789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704544G | 竣工时间:2024-07-15 |
2024-07-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15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水处理设备30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水处理设备3000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辊压-焊接-卷管成型-喷漆-部件组装-调校-总装-检验-包装-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辊压-焊接-卷管成型-喷漆-部件组装-调校-总装-检验-包装-成品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漆废气及食堂油烟。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喷漆废气收集通过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竖式排烟道于楼顶处高空排放。 活性炭吸附技术是利用固体吸附剂——活性炭对排放废气的中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进行吸附浓缩,同时达到净化废气的目的。活性炭是一种非极性吸附剂,具有疏水性和亲有机物的性质,它能吸附绝大部分有机气体,如苯类、醛酮类、醇类、烃类等以及恶臭物质,因此常被用来吸附和回收有机溶剂和治理恶臭物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净化原理是有机废气正压或负压进入活性炭吸附器塔体,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物物质从从而被吸附,废气经过滤器后,进入设备排气系统,净化的气体高空达标排放或者进入下一段废气处理系统。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A/O”污水处理工艺进行预处理过后的废水通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排入西干渠。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基础,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焊烟尘、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其中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1)边角料 项目在下料工序中会切割出一定量的边角料,边角料产生量为1.5t/a。 (2)废包装材料 项目在原辅料的拆包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材料(不含油漆桶),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包装绳等,可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左右。 (3)焊渣焊烟尘 项目在焊接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焊渣,焊渣焊烟尘产生量为0.2t/a,由相应的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处理。 (4)生活垃圾 项目的生活垃圾按1kg/人﹒d 计,本项目劳动定员116人,则每天产生员工生活垃圾量为116kg,年产生量为29t/a,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废机油(HW08) 项目在设备保养时,会产生废机油,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废物类别“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类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相关标识,最终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6)废活性炭(HW49) 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废物类别“HW49 其他废物”中“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活性炭......”类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39-49”,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相关标识,最终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7)废油漆桶(HW49) 项目在油漆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漆桶,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本项目废油漆桶产生量约为0.5t/a 左右。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油漆桶属于废物类别“HW49 其他废物”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类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相关标识,最终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漆废气及食堂油烟。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喷漆废气收集通过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竖式排烟道于楼顶处高空排放。 活性炭吸附技术是利用固体吸附剂——活性炭对排放废气的中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进行吸附浓缩,同时达到净化废气的目的。活性炭是一种非极性吸附剂,具有疏水性和亲有机物的性质,它能吸附绝大部分有机气体,如苯类、醛酮类、醇类、烃类等以及恶臭物质,因此常被用来吸附和回收有机溶剂和治理恶臭物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净化原理是有机废气正压或负压进入活性炭吸附器塔体,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物物质从从而被吸附,废气经过滤器后,进入设备排气系统,净化的气体高空达标排放或者进入下一段废气处理系统。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A/O”污水处理工艺进行预处理过后的废水通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排入西干渠。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基础,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焊烟尘、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其中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1)边角料 项目在下料工序中会切割出一定量的边角料,边角料产生量为1.5t/a。 (2)废包装材料 项目在原辅料的拆包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材料(不含油漆桶),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包装绳等,可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左右。 (3)焊渣焊烟尘 项目在焊接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焊渣,焊渣焊烟尘产生量为0.2t/a,由相应的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处理。 (4)生活垃圾 项目的生活垃圾按1kg/人﹒d 计,本项目劳动定员116人,则每天产生员工生活垃圾量为116kg,年产生量为29t/a,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废机油(HW08) 项目在设备保养时,会产生废机油,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废物类别“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类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相关标识,最终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6)废活性炭(HW49) 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废物类别“HW49 其他废物”中“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活性炭......”类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39-49”,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相关标识,最终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7)废油漆桶(HW49) 项目在油漆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漆桶,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本项目废油漆桶产生量约为0.5t/a 左右。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油漆桶属于废物类别“HW49 其他废物”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类危险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设置相关标识,最终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65 | 0 | 0 | 0 | 0.465 | 0.465 | |
0 | 0.23 | 0 | 0 | 0 | 0.23 | 0.23 | |
0 | 0.023 | 0 | 0 | 0 | 0.023 | 0.02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 | 0 | 0 | 0 | 0.09 | 0.09 | / |
0 | 0.07 | 0 | 0 | 0 | 0.07 | 0.0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工艺为“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纳废水水质标准 | 工艺为“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废水总排口,其中pH值监测范围在8.08-8.13,化学需氧量的监测最大日均值为72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监测最大日均值为31.3mg/L,悬浮物的监测最大日均值为23mg/L,氨氮的监测最大日均值27.30mg/L,石油类的监测最大日均值0.07mg/L,动植物油的监测最大日均值1.34mg/L,总磷的监测最大日均值1.77mg/L,总氮的监测最大日均值35.4mg/L,色度的监测最大日均值5倍,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纳废水水质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1#喷漆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0.18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5kg/h。DA002喷漆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5mg/m3,最大排放速率0.1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kg/h。DA002喷漆废气排气筒中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95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5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其中二甲苯排放浓度限值为7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kg/h。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7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4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中排放浓度限值6.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 结果表明,结果表明,验收期间西侧、南侧、北侧厂界监测点两天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3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4dB(A),6个点次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的标准为65dB(A),夜间的标准为55dB(A);验收期间东侧厂界监测点两天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6dB(A),2个点次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的标准为70dB(A),夜间的标准为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